台灣離岸風電推動國產化六年,許多台廠已成功闖出實績,打入海外供應鏈,更有企圖進一步拓展國際市場。業界普遍認為,當國外開發商在沒有台灣政策要求下,仍願意使用MIT(Made in Taiwan,台灣製造)產品,就是國產化政策功成身退之時。
只是,退場時機怎麼拿捏?如何避免扼殺發展中的台廠,又不因過度保護而失去國際競爭力,成為風電業面臨的下一道難題。
從國產化推動之初,就從旁協助政策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回顧,當年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認為,台灣推動能源轉型未必需要產業,但若吸引外商來台開闢風場,卻不順勢在國內建立供應鏈,相當可惜,這是推行國產化第一個目的。
其次,隨著各國開闢風場,風電零組件將供不應求,若台灣無力自產零組件,將受制於海外價格,最糟甚至連買都買不到;與其如此,台灣更要在風電產業上具有供應韌性,也是國產化第二個目的。
經過多年摸索,鄒宇新自豪說,台灣廠商很爭氣,現在一個月產能可以達到六座離岸風電水下基礎、十支葉片。而葉片材料、葉片及鑄件等,有望進軍國際,國內打造水下基礎的世紀風電也規畫在印尼設廠,轉進澳洲市場。
然而,當國產化最終目標「國內練兵,出去打國際盃」已逐步達成,政策究竟該何時退場?
何時退?兩個觀察重點
對此,鄒宇新未給出明確時序,僅稱要觀察兩點。第一是台廠實力,若已有國際競爭能力,自然不需要保護;第二是國內市場飽和程度,屆時廠商勢必要到海外發展,國產化即可退場。他強調,廠商自身也要努力,若因政府拿掉保護傘就失去競爭力,「我們也沒辦法再繼續協助它。」
儘管政府、風電開發商、系統商及本土供應商對「國產化終須落幕」皆有共識,但針對如何鬆綁、何時結束,意見卻相當分歧。這點在九月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二期(三之二)的「國產化自助餐」草案後,更為明顯。
- 國產化自助餐政:府無設置必要施作國產化項目,而是賦予各項配分;開發商可以自由搭配項目,只要超過門檻分數即可投標。
據草案,開發商須在國產化項目滿分一百分內拿到至少七十分。其中,水下基礎、機艙組裝及葉片製造暨運維,依照施作方案、數量進行搭配最高可以拿到十八分;海纜為十四分;其餘國產化項目分配到一至五分不等。